氰化鈉是國家嚴格管制的劇毒、監控化學物品,進出口都需要嚴格的審批流程。根據1998年發布的《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》,氰化鈉屬于第三類新增監控化學品品種清單,無指定限制專營公司,企業端可自行申請進出口資質。但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,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(包括倉儲經營)實行許可制度。未經許可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。
氰化物的整體產業鏈相對簡單:上游為輕油、液氨、甲醇和燒堿供應商;中游為氰化物生產企業,國內代表性企業包括河北誠信、安徽曙光、晉城鴻生、重慶紫光等。
當前,氰化物的下游應用主要是作為黃金提取的關鍵化學試劑,在醫藥、農藥等領域的應用較少。
2021年國內5大黃金生產企業-紫金、山金、招金、恒邦、中金在國內的黃金產量都超過20噸,液體氰化鈉使用量也在3000噸以上。
目前,國內黃金礦山企業使用氰化鈉以國產為主,進口產品幾乎不會使用,一方面進口產品成本較高、手續繁瑣;另一方面是國內氰化鈉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已經完全滿足應用需求。
目前國內具備固體氰化鈉生產能力的企業有5家,市場高度集中,且固體氰化鈉主要以出口業務為主,國內市場用量較少。
當前具備一定規模生產能力的國內廠商有河北誠信、安徽曙光和晉城鴻生等,其中河北誠信市場占比在53%,安徽曙光市場占比25%,晉城鴻生占比16%左右,三家合計占比超過90%。
國內生產的固體氰化鈉主要用于出口,出口量占國內固體氰化鈉產量比重約89%,其中主要出口區域為俄羅斯、拉丁美洲、非洲等全球黃金主產區。
2021年,國內出口氰化鈉top10國家占總出口量比重約65%,其中對俄羅斯、墨西哥、秘魯3個國家出口量均超過1萬噸。